原專利發明人有12個月優先權,已經公開的專利沒法轉賣

來源: kkwxc 2010-09-12 08:25:5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57 bytes)
你這個轉賣前提是原專利發明人對美國市場沒有興趣。而且你能轉賣的地區隻能是美國。如果是新專利,原發明人比你有12個月優先權。

如果是這個專利比較值錢,一般發明人都會在 美國,歐盟,中國 3地注冊。看你怎麽檢漏了。

如果專利比較好,你潛在的客戶肯定也檢索到。也許已經應用上了。 別人隨便改改,應用上,就不構成侵權。因為你這個是其他國家已公布專利。 你和客戶打官司很難贏的。

還有,如果這個專利比較有價值,潛在客戶很容易把你的專利異議掉。你拿不到錢的。

所有跟帖: 

I guess by “把國內或者第三國的實用小專利”, you must mean -愛恨專利- 給 愛恨專利 發送悄悄話 愛恨專利 的博客首頁 (883 bytes) () 09/15/2010 postreply 11:11:01

所以我說,他這樣做很容易被人異議掉 -KKwxc- 給 KKwxc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15/2010 postreply 12:06:06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