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個轉賣前提是原專利發明人對美國市場沒有興趣。而且你能轉賣的地區隻能是美國。如果是新專利,原發明人比你有12個月優先權。
如果是這個專利比較值錢,一般發明人都會在 美國,歐盟,中國 3地注冊。看你怎麽檢漏了。
如果專利比較好,你潛在的客戶肯定也檢索到。也許已經應用上了。 別人隨便改改,應用上,就不構成侵權。因為你這個是其他國家已公布專利。 你和客戶打官司很難贏的。
還有,如果這個專利比較有價值,潛在客戶很容易把你的專利異議掉。你拿不到錢的。
原專利發明人有12個月優先權,已經公開的專利沒法轉賣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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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guess by “把國內或者第三國的實用小專利”, you must mean
-愛恨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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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2010 postreply
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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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他這樣做很容易被人異議掉
-KK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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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2010 postreply
1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