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這,這,一塊錢對我也很重的啊。
據我的經驗,第一,你是否有證據來證明你們雙方在成交前同意你講的各個金額,第二,這樣的金額有你的打了,估計在NYS少講3年,多講5載。估計AttorneyFee在你講的1/3上下。目前我們有一個案子在進行,金額在190K左右,Attorney Fee已支付--$40K。2年啦,第一個“庭”還沒上哪。
這,這,這,一塊錢對我也很重的啊。
所有跟帖:
• 打官司是要鬥化錢的﹐而且就算你贏了﹐錢也不一定能到你手中 -xo007- ♂ (142 bytes) () 10/11/2009 postreply 11:20:22
• 非常感謝二位大俠的中肯建議,會認真照辦! -chuangyenan- ♂ (0 bytes) () 10/11/2009 postreply 21: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