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這,這,一塊錢對我也很重的啊。

來源: 2009-10-10 14:04:3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這,這,一塊錢對我也很重的啊。
據我的經驗,第一,你是否有證據來證明你們雙方在成交前同意你講的各個金額,第二,這樣的金額有你的打了,估計在NYS少講3年,多講5載。估計AttorneyFee在你講的1/3上下。目前我們有一個案子在進行,金額在190K左右,Attorney Fee已支付--$40K。2年啦,第一個“庭”還沒上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