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一起做生意﹐當然是金錢關係﹐這一原則定了﹐自己是什麼角色﹐自然明了
我認為如果你對這生意沒興趣也不看好﹐那就幫幫朋友﹐幫他成立公司﹐然後收回所有費用﹐以後就不再插手。但如果你有興趣做這生意﹐起初應獨資成立公司為好﹐sole proprietorship 最簡單最省﹐LLC也不錯。如果是合夥或和股份比較複雜﹐弄不好連朋友都沒的作。因為沒生意﹐都要給你工資﹔有如何責任﹐都是你負的﹐他在大陸嗎。要分紅了﹐難到你又甘心平分﹖他開給你的價說不定已MARKUP不少了。
回複:回複:回複:我在其中要扮演個什麽角色,關於成立公司再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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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大家的建議,還有:如果我完全不插手:他一個在中國的中國人,能以他的名義在美國注冊嗎? -雪國無邊- ♂ (218 bytes) () 07/11/2009 postreply 08:27:09
• 回複:謝謝大家的建議,還有:如果我完全不插手:他一個在中國的中國人,能以他的名義在美國注冊嗎? -空手盜- ♂ (327 bytes) () 07/11/2009 postreply 13: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