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在餐館工作,一開始的確能夠學到不少新東西。但是打工畢竟是打工,站在打工的角度來看,學到的很有限,不過就是一些生活的技能以及基本的餐館知識。然而,站在營運人(俗稱餐館老板)的角度,那就是如何經營好一個business的知識,硬件如將飯菜如何做得更適合自己目標客戶的口味(美國人或者中國人),軟件如協調員工關係,如何有效率得打廣告,如何和一些老客戶打成一片(和客人多聊天,記住他們小孩子的名字等,下次再來,‘不經意’得脫口而出等等,這些細節很容易讓憨厚的美國人感動,哪怕你家的菜燒得很一般,他們也會常來光顧的,當然,取悅中國人就不能靠這些了,你我都明白,中國人嘛,要又便宜又好吃的,其他的統統可以不計較)。 站得越高,涉及得越廣,學得也就越多。
3. 班主跟我貼說,在這裏餐館不錯,回國你還賺不了這麽多呢。
此言差已。工作的成就感有時不能用單純的數字來衡量,更何況這個數字還是來自兩個不同的國家,代表不同的生活水準, 這樣比較沒有任何意義和說服力。我想說的是,如果我在國內也是從事餐館工作的話,那麽我會感激上天給我在美國餐館打工的機會,讓我可以有大房子住,好車子開,而這些是我在國內打一輩子餐館工都難以達到的。可惜我不是。
羅哩羅嗦,寫的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