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件事並非人人可幹。尤其是餐館--太苦啦。
--時間擦長-- 一般要從早上9:00AM --- 夜裏2-3:00AM.
你可以嗎?那可不是一,二年的事,我曾見到一位餐館老板將全家按在餐館的樓上,他本人幾乎是20年分分秒秒在餐館。不是想想便可以的事。真要--熱愛這個行擋才行啊。
--人工:基本是粗人。撂杷子,打架,換人如走馬燈。
--進料: 這又是個頭疼的事
--房租,設備,防火,衛生等等。
我建議別開餐館,如有機會開連鎖商店如 7-11。入會費用不高,管理相對簡單,有問題總公司會幫助你,試一試。但我不會去幹。
任何一件事並非人人可幹。尤其是餐館--太苦啦。
本帖於 2009-03-01 12:02:20 時間, 由版主 托尼福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