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嘛...

回答: 閱, 無知貼黃則和2009-02-24 11:04:35

1, 打工與學英文是兩碼事, 再說很多步非店也需招老美. 仍有說英文機會. 所以這不算理由.

2, 我覺的認識Madoff這種犯罪嫌疑很不錯啊!

3, 我不清楚他原話意思, 但對我來說, 移民之有文件或無文件(有人稱無文件為非法) 差別的確不大. 當然, 這個論點可以爭論7749天. 我就此打住.

所有跟帖: 

好了好了,我暫時不跟他計較了,你還是去對付無憂吧 -小生意- 給 小生意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24/2009 postreply 11:55:35

回複:這個嘛... -新手虛心請教- 給 新手虛心請教 發送悄悄話 (41 bytes) () 02/25/2009 postreply 12: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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