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當然對自己的身體有自主權,但可以隨意殺戮另一個生命嗎?胎兒是生命嗎?也許兩個月大的胎兒不算生命,那六個月大的胎兒呢,可以被隨意殺死嗎?九個月呢?把九個月大的胎兒活活切割成幾塊拖出來,可以的嗎?
對絕大多數人來說,墮胎是胎兒生命權和女性身體自主權之間的平衡和妥協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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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兩年的進展是,有1/3女性在第一期墮胎這一個身體自主權被剝奪了。胎兒生命權沒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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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24 postreply
11: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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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各州的民眾自己去決定。這是川普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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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24 postreply
11: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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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立場決定了1/3的女性被剝奪了支配自己身體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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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24 postreply
11: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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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這是最高法把決定權還給了各州的民眾。總比允許九個月的胎兒在全國被任意屠殺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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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24 postreply
11: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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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了,即使在2022年最高法判決之前,不同的州就有法律限製墮胎,特別是第三期墮胎,比如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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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24 postreply
11: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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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判了後,支持第三期墮胎的州還照樣沒有變化。而NET變化是,1/3女性墮胎權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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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24 postreply
11: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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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是,女性在第一期墮胎權應該得到保障,胎兒生命權在第三期後應得到適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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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24 postreply
11: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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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如果女性還要墮胎而胎兒健康,當棄嬰處理,由第三方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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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24 postreply
11: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