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中“小救星“的論點是二個,1)當事人沒什麽錯,執法人員毫無道理,2)就算犯了錯(罪),但絕對不該死。所以

本帖於 2026-02-04 08:52:18 時間, 由普通用戶 Wtp003 編輯

若是堅持論點1),確實沒有多少可討論的或者說討論

起來永無止境。

對論點2),就涉及到針對這個帶槍反抗的具體情況執法規則及理解,

這個就讓時間(法庭)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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