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中“小救星“的論點是二個,1)當事人沒什麽錯,執法人員毫無道理,2)就算犯了錯(罪),但絕對不該死。所以

來源: 2026-02-04 08:48:3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若是堅持論點1),確實沒有多少可討論的或者說討論

起來永無止境。

對論點2),就涉及到針對這個帶槍反抗的具體情況執法規則及理解,

這個就讓時間(法庭)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