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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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木兄一路支持:) -FrankTruce1- 給 FrankTruce1 發送悄悄話 FrankTruce1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11/2025 postreply 10:59:08

其實我又想跑題了,不好意思在一樓跑歪 -木有文化- 給 木有文化 發送悄悄話 木有文化 的博客首頁 (1276 bytes) () 06/11/2025 postreply 11:25:26

據說二戰時在美國總共有12萬日本人被拘禁,其中三分之二是美國公民。 -Shubin- 給 Shubin 發送悄悄話 Shubi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11/2025 postreply 11:34:17

Shubin指出得也很正確,2/3是美國本土出生的二代和三代,他們是公民。所以不基於個體行為而是因為他們血統就當他們是 -FrankTruce1- 給 FrankTruce1 發送悄悄話 FrankTruce1 的博客首頁 (57 bytes) () 06/11/2025 postreply 11:43:03

據說當時認定的規則是,如果有1/16 的日本人血統,即被拘禁。他們當中很多人從來都沒有去過日本國。 -Shubin- 給 Shubin 發送悄悄話 Shubi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11/2025 postreply 11:48:23

是的,在前麵正文裏提到過這一點。二代中約有10-20%在日本撫養過的經曆,被稱為歸米Kibei,這些人英語不好。當時主流 -FrankTruce1- 給 FrankTruce1 發送悄悄話 FrankTruce1 的博客首頁 (99 bytes) () 06/11/2025 postreply 11:56:41

所以我一直說公民是怎麽也不能碰的,這也是講信用的一部分:你既然給了人家公民身份,他們就是一等公民 -木有文化- 給 木有文化 發送悄悄話 木有文化 的博客首頁 (80 bytes) () 06/11/2025 postreply 13:23:15

剝奪公民權?得改憲法吧,還不能回溯。 -FrankTruce1- 給 FrankTruce1 發送悄悄話 FrankTruce1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11/2025 postreply 13:28:53

這樣對比來看很有意思。木兄的政府要講信用的說法很有見地。一代日裔移民和之前政府 -FrankTruce1- 給 FrankTruce1 發送悄悄話 FrankTruce1 的博客首頁 (180 bytes) () 06/11/2025 postreply 11: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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