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二戰時在美國總共有12萬日本人被拘禁,其中三分之二是美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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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bin指出得也很正確,2/3是美國本土出生的二代和三代,他們是公民。所以不基於個體行為而是因為他們血統就當他們是
-FrankTruc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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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25 postreply
11: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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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當時認定的規則是,如果有1/16 的日本人血統,即被拘禁。他們當中很多人從來都沒有去過日本國。
-Shu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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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25 postreply
11: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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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前麵正文裏提到過這一點。二代中約有10-20%在日本撫養過的經曆,被稱為歸米Kibei,這些人英語不好。當時主流
-FrankTruc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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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25 postreply
11: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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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說公民是怎麽也不能碰的,這也是講信用的一部分:你既然給了人家公民身份,他們就是一等公民
-木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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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25 postreply
13: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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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公民權?得改憲法吧,還不能回溯。
-FrankTruc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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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25 postreply
13: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