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個角度,二戰時的日裔移民,和現下的非法移民,都是政府在打擊的群體對象。當時的日裔移民,我是指非公民的那一部分人,他們的‘原罪’是來自交戰國(我以前發貼過說公民就是一等公民,地位沒有更高,PERIOD。) 現在的非法移民,他們的‘原罪’是非法進入美國。
我覺得一個國家做為一個整體政權,應該有一定的擔當:你不僅要為你本人這一屆政府負責,也需要對上麵幾屆,經常是‘敵對派係’的過往政府負責,不能出爾反爾,因為都是同一個國家-美國的政策。從這個角度講,我是很不讚成 Trump/ICE 最近的政策的。
我旗幟鮮明的反對非法移民:但應該做的是把邊境看好,不讓新的非法移民大量湧入。已經進來的,尤其是那些已經在美國生活了N年以上的,很多是前幾屆政府‘鼓勵’進來的。yes they are illegal, 純按法律講可能他們 can be deported,但我不認為 they should be deported。你國家政策可以 u-turn 但之前的承諾也不能說撕就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