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這就是比喻所不究竟的地方,必須轉換話題才能說下去了……

來源: 愚千一 2023-06-15 13:07:3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28 bytes)

按照佛說法的順序,一般是直說要點,第一義。有人一聽就懂了。

第二類人,佛開始用比喻來度化。比如,王子喻,大白牛車喻。佛經裏麵經常誇用比喻能聽懂佛法的人為“智者”。

第三類人,還是不懂,這個時候就開始用各種方便法了,雖然不懂,但是照著做遲早有一天會懂的。

第四類人,不太願意做,這個時候就開始說各種“功德”來吸引人了。。。。

按照這個順序來說,能用第一義還是最好的,當然,比喻也不差,算是第二類。但是第二類的比喻是不能直接等同於第一義的。

 

所有跟帖: 

啊,老兄強調“丟的原因”?如果這個的話,楞嚴經講妄起無因。 -freemanli01- 給 freemanli01 發送悄悄話 freemanli01 的博客首頁 (2733 bytes) () 06/15/2023 postreply 14:24:33

看,還是從“比喻”回到“第一義”,對吧?阿彌陀佛! -愚千一- 給 愚千一 發送悄悄話 愚千一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15/2023 postreply 15:33:13

哈哈哈,站在ego的角度上來講這個話題,最後都會遇到這種困境。但你把自己拔高,跳出ego,站在已經成了的角度, -hongloumeng- 給 hongloumeng 發送悄悄話 hongloumeng 的博客首頁 (99 bytes) () 06/15/2023 postreply 18:51:42

:) -freemanli01- 給 freemanli01 發送悄悄話 freemanli01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15/2023 postreply 19: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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