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得挺好的,挺同意的。補充一點,

讀過好幾本不同的國父們的傳記,有一個細節給我印象挺深的:

說是三權分立是個大的設想,有些具體哪些算哪一方的權利,是建國初期互相鬥爭的結果。比如說“外交”,總統和國會都想要這一塊,華盛頓勝出,所以“外交”就沿襲下來屬於executive branch的範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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