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有種生命感(這是以前沒有想到的),即是說,我們並不預先規定世界、社會應該怎麽運作,隻有個大的框架就好,然後在執行中慢慢形成符合實際的解決方案,並沿襲下來。他的社會架構,是慢慢生長出來的。
其實別的社會也是生長出來的,哪個社會不是生長出來的?隻是,人們的思維是否能主動接納“社會是慢慢生長的生命”這麽一個理念,從而減少內心的衝突。
而成文法,可能有完備、完美的傾向,但是會形成對現實的扭曲。(特別是,某些主義,預先規定很多詳盡---也難免空想的---條條框框)
估計都有利弊。我個人的特質以前傾向習慣於成文法那種思路的,啥事兒先說清楚。但今天這是我第一次明確意識到,判例法有他很麵對現實的一麵。也就是說,很多事兒不能預先假設太多,必須留給當下的具體情況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