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人是活在時間和文化的片段裏麵。隻有在那個片段裏麵詮釋,才有意義。
今天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很多事情,到了未來,也許看起來就是離經叛道,就像我們看過去的例子,沒法接受一樣。所以,我們也不能用今天去審判過去。
這樣明天也就不會審判今天。
而宗教,本身要帶出來的東西是永恒的,但是在不同曆史環境下麵,表麵以及實現的方法,就會根據當時的文化習俗有不同的變化。但是背後的核心含義,是一樣的。
亞伯拉罕獻以撒,是當時那個文化裏麵,他能夠獻上的最寶貴的東西。和後來的文化裏麵,比如內地會當時美國的名校畢業的天嬌,放棄高薪和幸福生活,去中國傳教,一家人連小孩都全部殉道,都是一個意思。
隻是表現形式,因為文化不同,所以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