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10月24日,美國人似乎看到了世界末日,這天早上,紐約證劵市場毫無征兆地全麵崩潰,股價狂跌,銀行出現擠兌風暴,國家財政陷入混亂,工廠停工,貨品滯壓,失業率迅猛攀升,這些現象都預示著,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一場經濟危機爆發了。大批被債務逼得走投無路的人自殺或是逃亡,到了1933年春季,美國國內18600家銀行全部停止營業,聯邦政府黃金外流已經超過2.5億美元,這個國家實際上已經破產了,當時的美國總統胡佛慘痛地說,我們已經山窮水盡。
俗話說,亂世出英雄。前麵提到,希特勒的納粹黨,正是利用對共產黨的恐懼和經濟危機和中人們要“麵包”的欲望,從國會中最小的一個黨派,一躍成為全國第一大黨。
也正是在這個危機關頭,1933年羅斯福當選美國總統,他在競選中對美國人保證:“我向你們起誓,我保證為美國人民實行新政。”當選後,他要求國會給予他廣泛的授權,為了應付艱難的局麵:“讓我擁有足以對緊急事態發動一場大戰的廣泛行政權。這種授權之大,要如同我們正在遭受敵人侵犯一樣”,同時他也保證,將嚴格按憲法辦事,絕不越雷池一步。
似曾相識啊。
美國國會毫不猶豫賦予羅斯福行政自由的各項權力,而美國在羅斯福的帶領下,開始了旋風式的百日新政。
然而,盡管曆史有驚人的相似,但美國並沒有像德國那樣,蛻變為一個專製國家,反而在二戰中成為了“民主國家的兵工廠”,為世界反法西斯鬥爭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是什麽力量阻止了美國滑向獨裁?又為什麽美國的民主製度能夠得以保全?
1935年5月,在美國華盛頓州,有個叫帕裏什的清潔女工被老板解雇了,這本來不是什麽了不起的大事,那年頭,“下崗”的人多了去了,誰又會在乎一個女工?可對於帕裏什來說就不算小事了,沒有工作可怎麽生活呀?這事要是發生在中國,大概這位女工就去上訪討個說法,至於問題能不能得到解決就不太好說。但在美國人人都會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因此,帕裏什沒有向領導訴苦申冤,一紙訴狀就把自己的雇主——西岸旅館給告上了法庭。
有趣的是,帕裏什並沒有告老板解雇她,她隻想拿回點錢回來。她依據羅斯福新政時期頒布的《最低工資法》,要求西岸旅館補償欠她的工資。根據《最低工資法》,雇員最低工資不得低於每小時40美分,但帕裏什的工資每小時隻有25 美分,遠遠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工作幾年算下來,老板一共欠她216 美元19 美分,這對於一個下崗女工來說也不算小數了,起碼能有口飯吃。
這本是件芝麻粒大的案子,壓根不值一提,一般被告也就花錢打發她走了事,可是這個老板是個吝嗇鬼,舍不得出這一點錢。於是他的律師給他出了個餿主意,你不是說按照《最低工資法》的規定我欠你錢嗎?那好,我直接告《最低工資法》,說它違反了憲法第14條修正案,隻要這個該死的法律不存在了,看你還怎麽要錢。這下子,一件芝麻官司變成了驚天大案,違憲在美國可不是小事!
《最低工資法》是羅斯福新政時期出台的諸多法律之一,本來羅斯福的保守派政敵就受不了大刀闊斧的改革,正找機會收回總統權力呢。
就在兩個月前,最高法院以8比1的票數,宣布羅斯福的《全國工業複興法》違憲,緊接著,最高法院又於5月一口氣判3項新政法律違憲,到了1936年初,又廢掉了6項法律,這樣一來,羅斯福頒布的各項法律,已經被廢除了10多項,新政基本陷於癱瘓狀態。
不難想象,羅斯福是何等的窩火,這幫忘恩負義的家夥,如果不是百日新政挽救了美國的經濟,他們哪兒還會有閑情逸致來對新政說三道四?再說,被廢除的這些法律,都是為了保障美國公民的權利才出台的,《最低工資法》是為了救濟貧民窮人的啊!
1936年,羅斯福再次以壓倒優勢再度當選美國第33任總統,這位慣於“用狐狸的計謀為獅子的目的服務”的人終於按捺不住了,準備反擊。可是按照美國憲法,想扭轉最高法院的乾坤,隻有兩種辦法,一是讓國會修改憲法,二是由總統直接任命自己的親信當大法官,羅斯福很清楚,想得到國會2/3 多數支持自己如同作夢,因此他也走了個捷徑,想自己任命比較聽話法官來主持最高法院。但美國大法官是終身製,除非犯下嚴重罪行,否則任何人都無權解除他們的職務。於是,羅斯福提出一個"法院改造計劃"(court-packing plan):凡是年滿70歲的大法官,如果不自動退出最高法院,那麽總統就有權再任命一名法官進最高法院。羅斯福堅信:民眾站在自己這邊。
也就在這個當口,在羅斯福很有可能大權在握倒向獨裁的最關鍵時刻,帕裏什這個小小的女工,把訴西岸旅館案打到了最高法院,這就把九位大法官直接推到了鬥爭的最前沿。以休斯為首的大法官們,這時麵臨了一個兩難的抉擇,是判《最低工資法》違憲以維護最高法院的威信?還是選擇退讓以阻止羅斯福找到邁向獨裁的借口?
最終裁決:帕裏什勝訴。清潔女工獲得了麵包,美國人民獲得自由。因為,這一結果意味著羅斯福新政的勝利,那些陷於貧困的人們帶來了麵包,但同時,這一判決又在事實上反駁了羅斯福說最高法院企圖阻礙新政的觀點,使他的改造計劃胎死腹中,從而維護了美國司法的獨立。如果說最高法院作出了妥協,那麽民主的一大要素正是妥協。
可見,麵包和自由不是對立的,很多時候是一體的,獲得自由並不失去麵包。相反,假如羅斯福的權利控製了法院,雖然最低工資法為民眾提供了麵包,但誰都不能保證,失去了保護自由的司法獨立,集各種權利與一身的總統會不會成為又一個希特勒。無論羅斯福的新政挽救了多少美國人,無論羅斯福本人多麽一心一意的“為人民服務”,一旦他什麽事都定於一尊,他就不可能每一個決策都英明、正確;一旦他的權力任意影響司法獨立,都會導致民主製度的崩塌,即便羅斯福本人是“人民公仆”,也不能肯定他的繼任就是個“明君”。這種對專製製度的深刻認識,對自由權利的不懈維護,使得美國避免了像德國一樣走向獨裁。
在這一曆史性的法律案例中,我們看到三個代表性人物:清潔女工帕裏什,為爭取不被剝削的自由,不是去老板那裏一哭二鬧三上吊,而是把老板告上法庭;旅館老板,他明知自己違法,竟然還敢把政府告上最高法院,這也是他的自由權利;最高法院的法官們,他們既維護了人們的自由權利,也捍衛了司法的尊嚴。
今天,必須清醒的認識到,當今世界的格局已遠非二戰時期,三戰的陰雲漂浮在頭頂,美國國內的現實也今非昔比。最近這次大選中出現的種種異象也是一個警示:民主製度正在受到挑戰,集權與專製的死灰等待著妖風的吹來,川普的MAGA似乎是個不祥之兆。美國民主能否經曆一次考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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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為什麽呼喚民主?
民主往往並不能帶來經濟的高速發展,民主實質上是以經濟發展最為一定基礎才能建立起來的。民主政體中各部門的相互製約反而降低了經濟生活的效率。但是,如果你向往自由,那麽民主是自由的保障,而獨立的司法則是自由的衛士。 因此,我不認為中國實現民主的當務之急是一黨製或一人一票,而是司法獨立,並在此之下保證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為什麽有的國家徒有民主的稱號?
比如印度,它空有一個民主外衣,有一人一票,有多黨製,但沒有真正的民主。因為,印度缺乏民主的軟件。軟件就是文化,印度文化先天不足,缺失平等自由的理念,而種姓製度是印度文化這個軟件裏的一大b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