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佃農的行為和決策,需要了解他們的生存環境和狀況。我記得有個作家回憶,說有一年他家繳完租子後,還剩下兩鬥穀子五鬥糠。他父親高興壞了,對他說今年真是難得的好年成,全家人可以在家過冬不用出去逃荒了。。。當然這是西北偏窮苦地區的例子。可相對富裕的地區又能好多少呢?佃農經濟的算術很簡單,不需要文化都能理解。一個主勞力的核心佃戶家庭,也就能租種十畝田,正常年份收兩千斤糧食。繳完租子後,剩下最多一千斤。若上有老下有小,放開吃飯肯定都不夠。
一個佃戶能租種多少地,各地區有差異,田好田賴也有差異,但肯定不會多,因為生產力如此,產量有限。租田種和自耕農的算術是不一樣的。假設一個勞力種五畝田產量貳拾鬥一畝;種十畝田因為照顧不過來,產量降到拾鬥一畝,對自耕農來說總收成一樣的,而且後一種好,因為田不種得那麽狠,有利於保持地力。但同樣情況對佃農來說,如果田租是拾鬥一畝的話,種五畝還能有收獲,種十畝就一年白幹了。
中國曆史上的田租很重,比歐洲同期要高一倍左右。晚清民國的時候,公道的地租一般是收成的四到六成。抗日的時候共產黨的著名的“二五減租”,其中“減租”後的要求也僅僅是降低到收成的37.5%。實際中很多地方都是固定實物地租,即一畝田收幾鬥穀子。這保證了地主收益的穩定性,而佃戶的風險加大。即使遇到災害減產甚至絕收,地主一般不肯免租。哪怕你先繳租,然後地主再救濟或借貸給佃戶,也不能“壞了規矩”。顯然,一旦壞了規矩,就可能會像我爺爺的產業那樣不可收拾。反過來,收了再貸,不僅能有利息,還有“大善人”的名聲。佃戶田租得越多,風險越大,越可能陷入債務泥坑。
固定地租,看起來豐收年會對佃戶有利,其實未必然。大家可以參考葉聖陶先生的成名作《多收了三五鬥》。我們上麵隻算了吃飯的口糧,還沒有算開門七件事,還要穿衣修房,還總有遇到生老病死的。自耕農都很難應付突發情況,經常賣地淪為佃農。佃農就更是容易一輩子陷入“驢打滾”。“二五減租”中要求貸款利率不超過25%,就這利率我看也永遠還不清了。靠種田,你到哪裏去一年多出25% 的收益來付息?特定的生產力水平,特定的地租價格,造成了這種局麵:佃農繳了租子,肯定是半饑餓狀態,不繳租子,也就勉強能維持個基本生活。抗租有風險,但繳租,一家人同樣麵臨餓死病死的風險。佃農不肯繳租子,理由不需要特別去找。
當然,我爺爺算是個大地主。一家一戶的租子就石把石,我爺爺這種人,是看不上眼的。經不住田多呀。若是能收上來,扣掉養人買槍的錢,一年攢個一缸兩缸銀元沒問題。我想爺爺當年肯定思考過怎麽辦的問題。一堆管家賬房家丁護院的,他能不能搞定;麵對一個個具體的窮佃戶,能不能下得了狠手。讀經書出身,賬肯定算不過來,詩寫多了,可能邏輯思考也不會了。所以到最後也沒能理出個頭緒。煩不了,今朝有酒今朝醉。他依然成日沒心沒肺地呼朋喚友吟詩作樂。
大清過了是民國,事事新氣象,包括新縣長。新縣長留過洋,不知是東洋還是西洋,反正是政法專長。中國實在太落後了,縣長一身知識抱負,施展得並不順心。堂上講洋話沒人懂,堂下還得寫寫舊體詩才能混入當地風雅圈。一來二去,和我爺爺成了詩友。聽說他有超過十年沒收到租子,大驚奇。我治下居然還有這種事?包在兄弟我身上解決了。當然我也不全是因為私交幫你。咱們中國為什麽積弱落後?就是因為缺乏法治,不尊重契約精神!
於是縣長派了警察下鄉,抓了兩個據說是“領頭抗租”的。第二天,押到菜市口,插了個“共產赤匪”牌子,槍斃了!可把我爺爺嚇壞了,找到縣長,隻會重複:“你怎麽直接就槍斃了,怎麽不問問,怎麽直接就斃了呢?”縣長手一攤,我有什麽辦法?你老爺可是有成千上萬佃戶,難道要我幫你一家一家去算帳收租?別說我沒法官,警察也就不到百個。全都去管你家的事,十年也理不清。隻能殺雞儆猴了。趕緊辦正事,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派人到四鄉宣告這件事,誰再敢不繳租,一樣下場。兄弟我隻能幫你到這兒,別浪費了我一片苦心。。。
一戶的租子也就幾石糧食,若是要起訴調查取證開庭審理還要執行的話,這個成本可能要百倍。哪一方都不願意承擔。這種生產力水平的小農經濟,法治確實不是個現實選擇。法治是有經濟門檻的,起碼要到“威尼斯商人”這一級。當年朱元璋不許吏胥下鄉,也是不想讓國家承擔這個成本。而鄉村裏秩序隻能靠宗法維持,任務和權力都推給了地主豪紳。地主承擔主導作用,就應該招護院養家丁,修宗廟建祠堂。違規者該吊死就吊死,該沉塘就沉塘,不要來煩國家。
而且,如果司法對象處於極度貧困狀態,法律會失效。對不繳租的農戶,如何懲罰呢?如果判坐牢,佃農願意啊。本來糧食不夠吃,少一個人吃飯,全家活過冬的可能性增加了。如果是現代模範監獄,佃農會來問:我全家都願意來坐牢你們收不收?坐牢還提高了生活水平,不坐牢也是吃不飽還要幹活。所以,中國傳統的監獄並不是一個執行刑罰的地方,而是一種慢性撕票勒索贖金的綁架。讓坐牢者生不如死,家裏若不趕緊贖人,保證很快就會被折磨死。但如果太窮,付了贖金一家沒活路,不如不付讓一個人去死。所以政府執法機構都沒興趣關押窮透了的人。與其進去折磨死,還不如給個痛快更“人道”。。。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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