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啊,國計民生啊,都不是外匯儲備能解決的。
你出口掙了外匯,你或拿著搞進口,或者存在銀行帳上,反正是不流通。進出口抵消部分就不說了。出超部分,你存在商業銀行裏,商業銀行賣給了央行拿到 了等值人民幣,商業銀行再把這些人民幣以貸款的形式投入了社會,已經有助於改善國計民生了。當然,也可以不存銀行不搞進口,而是兌換成人民幣取出來,支付工人的工資,為員工上五險一金,這也是對國計民生/社會保障的貢獻。
如果再在國內使用外匯,那相當於再一次使用這部分錢,實際上等同於在沒有抵押品的情況下,憑空印鈔票,徒使人民幣泛濫和貶值,本質上是在擾亂金融和經濟秩序。曆史上的金圓券就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