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不知道的人很多,難怪網上那麽多人在責怪為什麽外匯儲備不能直接用於國計民生呢。
舉個例子。在你匯錢給家人時,匯出的是外幣,你的家人如果要拿出來用,拿出的是人民幣。當然你家人也可以不用,取出外幣放在家裏保險櫃裏,但這樣的話,這筆匯進進去的外幣也沒有算進外匯儲備。隻有你拿出來用(已經給你等值人民幣了),或按外幣形式存入商業銀行(央行已經給商業銀行等值人民幣,商業銀行拿著這筆人民幣貸進社會了),才算進外匯儲備。你看,這筆錢,不是被你家人拿出來花銷了(以人民幣的形式),就是存進銀行而讓銀行貸款進社會了(仍然是以人民幣的形式)。你說說看,央行如果再拿著外匯在國內花,是不是等於一筆錢用了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