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新新網友引胡適先生的話,說“隻有爭取每個人的自由和尊嚴才會有國家的自由和尊嚴,而不是倒過來。”
豆兒是希望個人和國家都有自由尊嚴的,所以一時很難消化,尤其是看到“而不是倒過來”,心中憤懣。因為想起了沈崇案。
陳郢客妹妹是做曆史研究的,所以千考萬證寫了十分翔實,刻畫了當時很大政客文人,包括校長胡適,在這位花季處女被強奸之後的反應作為。
考慮到大家都很忙,恐怕沒耐心和時間去讀她那長長的九節雄文。豆兒試試簡述。
首先,所謂溫故知新,是有所指。“新”的是最近美軍幾個兵在伊拉克看中了一個美麗少女,其母已經意識到危險,托付親戚把女兒接走避難,結果還沒有來得及,就被強奸然後滅門。然後,有呼聲要求處理,於是輿論傳:該女子引誘美國大兵的,不是良家女子雲雲。似乎後來處理了主犯大兵,觀者認為輕判了。這個大家可以放狗自己搜下,具體的。
話說沈崇,當年46年12月,是19歲。客居親戚家求學於北大。聖誕期間,夜裏9時看電影歸途兩美國大兵尾隨至東單大操場地方,該二美兵即對該女施以無禮。該女一人難敵四手,大呼救命。適有行路人聞知,急赴內七分局一段報告。由警士電知中美警憲聯絡室,派員赴肇事地點查看。美軍已逃去其一,即將餘一美兵帶走。該女被強奸後,送往警察醫院,檢查後,轉送警局處理。
警局裏,該女繼續被侮辱折磨,打耳光,問:做這生意收友軍美國人多少錢?! 沈崇哭訴是好人家女兒,北大學生,後終於打電話給監護人,做教授的姐夫來領人。沈家是大戶名門,沈崇父親是退休的交通部長。
即使這樣,國民黨中央通訊社為美國兵開脫,便拿女生名聲下黑手:“沈崇似非良家女子”,“美軍是否與沈女士認識,須加調查”。
美聯社更是坦蕩無恥,汙沈為妓:“少女引彼等狎遊,並曾言定夜度資。”
12月28日,北平市長何思源(他有一個女兒叫何魯麗)如是說:【“據檢驗結果,處女膜尚未十分破裂。”】
同日,北京大學陳雪屏訓導長對憤怒的學生講話:【該女生不一定是北大學生,同學何必如此鋪張。】
30日,北大沙灘大操場,即有各學院同學集合。迄九時許,全場已有千餘人。同時,各新標語、新壁報,紛紛增加,貼遍各處。尤以各教授之談話及上書司徒大使之聲明書,最為觸目,爭相閱讀。
後,《申報》批評了梅貽琦和陸誌韋兩位先生,然後徑直盛讚胡適、傅斯年“真正顯示出了知識分子智慧和人格”,原因是“他們沒有無原則認同學生的行為,而對學生有所批評”。
30日——
胡適校長尚誌得意滿,躊躇滿誌:“這是一個法律問題,希望能夠早日得到合理合法解決。……這是東方特殊的道德問題,國人當然同具憤慨。學生間的開會遊行,亦屬理之常情,但不可罷課,希望能即日恢複,免廢學業。”
至於美軍退出中國的口號,“這是一個政治問題,也是一個老口號,在這次事件以前就有的,隻要美軍在中國一天,這口號就存在一天。”
此案是孤立的個人行為,“美陸戰隊對這件事的聲明,我以為很切實。”
據報紙消息,“四日中午胡校長邀請法律係專家舉行會議,沈家的律師被名曰北大法律援助的官方律師取代。費青覺得國府和胡適玩了些“陰謀詭計”,亦不算無因。
法律委員會力勸被害人及其監護人,使其受中美雙方偵查檢驗……沈崇的監護人曾經堅決拒絕過美方再次檢驗的要求,這次由胡適斡旋,沈崇接受了美方軍醫的檢驗。胡適充分發揮了身份所長,居間潤滑,很博沈家的信賴,和媒體的互動亦更見友善。國府對於過程的全麵操控,沈家多半也會因此抱以希望。國家終於出麵討公道了——雖然他們未必懂得“法律問題非政治問題”的真要。
中美實際上已有所溝通了——雙方達成的共識大抵是:由美軍軍事法庭處理;速戰速決。
12月31日,蔣介石“晚宴馬歇爾特使,蓋為其生日賀也。繼對共黨籍美軍汙辱北大女生案所激起各地之學潮,研究弭平辦法。”
1月10日,美軍事法官會見中方有關官員及中方證人,宣布“(甲)此案將由檢察官起訴,依美海軍法規定程序審判,受害人僅以證人身份出庭,其法律顧問依法不得在法庭發言,但其意見當予研究;(乙)公開審理,惟限於法庭席數,旁聽人數須加限製;(丙)審判終結後,被告罪行不成立部分將公開通知,至既定罪行之判決,須俟較高當局複判後始能公布。”
官方律師取代了沈家律師,其實,官方律師趙鳳喈及李士彤兩人,也不過是個擺設。受害人也不過徒具 “證人”的身份。沈家一直想爭取的可是——由北平地方法院審判此案!哪怕開一個先例也好。可是他們的願望,到底落空了。
1月17日,沈崇案由美方正式開庭,中方“列席有何市長、胡適校長、左明徹處長(市府外事處)、行轅呂實東秘書、警局外事科長夏昭楹、外交部張述先主任,紀元檢察官”,沈的父親沈劭、表姐夫楊正清、法律顧問趙鳳喈、李士彤等。
1月22日,美軍法庭審判長宣布,皮爾遜應判為強奸已遂罪。檢察官接著宣布,“本案結束,至刑狀尚俟呈轉華盛頓海軍部長核定後宣布。”
2月1日,美軍法庭宣布另一美兵普利查德之幫凶罪名成立。
——程序再逼真,不過混時間。所謂“中國審判”,不過是美軍事法庭遠東小分部初級法庭的審判而已。確切說,“中方審判”,就沈崇案而言,——從來沒有發生過。倘若說沈崇案有所謂“真相”,這才是最令人恥辱悲憤的“真相”。
中美多次磋商,達成的默契應還有一項:皮爾遜有罪。因為這近乎蔣政府最後一塊遮羞布了。中方對學運、遊行多有遏製鎮壓;沈崇案最終仍然交付美軍法庭審判;沈崇是孤立事件,皮爾遜是個人行為,和美軍駐華毫無聯係。
國格早已交付,對美方不可不謂溫柔周到,美方隻需做到一條:就沈崇這一“孤立”的事件好歹給予沈崇公道。沒有這塊遮羞布,蔣政府何以安內?何以堵天下悠悠眾口?
於是,審判剛結束,列席的胡適等人即“互相握手,對本案勝訴,至表欣慰”,胡適稱:“足證此案判決極為公正。”何思源市長亦表態,“美國乃法治國家,必能依法處理,不稍偏袒。”
他們樂觀得太早了。胡適在沈崇案中,傾盡全力,亦傾盡一位校長之於信賴他的學生、一位有過輝煌既往的導師之於一代青年人的全部信用,他說服了憤怒堅決的沈家,讓他們妥協接受美軍法庭——他所能保證的,便是起碼會有一個好結局。
4月8日,楊正清致函何思源,“東單案已判勝訴多時,美方曾書麵答複貴市府承認四項,而事隔多日,對於道歉賠償迄今尚未履行。懇請貴市府致美總領事備忘錄代為催促。”沈家著急了,道歉要等到啥時候?
然後,他們等到了最壞的結果:美聯社6月17日消息,“美國軍事法庭總檢察長宣布:所控罪狀不能成立,俟由海軍部長核準後該被告即可恢複原職。
胡適對此事反應激烈,亦在情理之中。他這個差一點就成功的斡旋者,失去的太多了。他有何麵目見信賴過他的沈家?如何麵對知識界的輿情指責?更不用說,他於青年人的號召力——魔力消失了。青年人冷靜地審視他,激烈地批評他。
而黨國政府又一次被傲慢的莫測的大佬耍了一道,驚詫之餘,退無可退,唯有懇請大佬給予解釋。大佬“複核ing”、“尚未有所決定”語焉不詳就消去了蔣政府羸弱的抗議。
試探之後,始有切實的殘酷:8月11日,海軍部長福萊斯特終於正式宣布,該案證據不足,原判決無效並恢複被告職務。胡適幾個月前對國內媒體侃侃而談美陸戰隊的聲明很“切實”,他這時急得跳腳,報應來得實在太快了。王世傑急請何思源和胡適找出“美軍事法庭對本案判決書檢寄備用”,這才發現,美國從頭到尾都沒有給中方一份書麵的文件——誰讓你自甘“旁聽”!何思源非常沮喪,“查該案美方在平組織之軍事法庭,當時僅宣告美兵皮爾遜強奸罪成立,據稱須俟核準後始能宣布所判刑期,嗣以美海軍撤退,該案判決書迄未交到。至該案情形,曆經本府詳報,並由胡校長報告,此外並無其他材料可供參考。”
略引述《溫故知新沈崇案》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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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及:沒有自由和尊嚴的國家,個人的自由和尊嚴何在?
-黃豆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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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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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種case放在日本,結局也一樣來著吧
-la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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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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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虧!幸虧! :P
-黃豆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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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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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細節:ZZT 英文檔案文獻
-黃豆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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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2: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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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一政治老狐狸
-la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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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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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依依寶貝兒,看過額那呆子“教授”轉貼的羅斯福講《自強不息》麽?
-黃豆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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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2: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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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 忘了說貼裏的話是link :) 對你的評有感而聯想到的
-黃豆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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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2: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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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看慕容青青的文章,很有些道理啊。。
-la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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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2: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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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爾跟戴老師討論道家,對額走向不惑很有助益的 :)
-黃豆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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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3: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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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健,你應該寫出這篇文章,我頂你因為我也有同感。
-hairy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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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3: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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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悅誠服 :)
-黃豆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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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2: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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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與徐誌摩是直接朋友,有說好幫忙而不幫,何況跟沈家是隔了幾個中間
-黃豆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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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2: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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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豆兒寶貝:不知為啥我一直覺得胡適之油滑世故,你論證了我的直覺。
-hairy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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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3: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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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關鍵 :)
-KangQi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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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09: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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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本來就是胡說,再加上搗漿糊的一通胡用,不值認真啦:)頂你的好文!
-歉a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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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10: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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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豆子,理很明白了,先有國才有家
-獅王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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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10: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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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理解“有國”、“有家”的真正內涵
-KangQi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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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09 postreply
05: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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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哥們了解得不少阿,還知道我在法國,不錯
-獅王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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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09 postreply
08: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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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強大是每個公民得到尊重和自由的基礎和保證。
-金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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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11: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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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教訓:弱肉強食,以及 Squeaky wheel gets the grease
-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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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11: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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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外國勢力時,先國家後個人,隻談國內民生,則先個人後國家
-zo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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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14: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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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的是蘇軍在東北製造了上萬沈崇案,無人論理!
-藏匿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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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19: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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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國家不強大,人民就受辱!
-金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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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09 postreply
21: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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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辱可忘,一辱常念叨。忽悠誰去?!
-藏匿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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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09 postreply
08: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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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很喜歡,昨天沒頂是想寫篇文章和一下結果
-紅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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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09 postreply
13: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