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看我能給你什麽主意。。。
我就說下一項任務更為艱難, 得當兩方當事人的律師, 你給我至少一天時間準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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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國人諷刺律師“吃了原告吃被告”呢:)))
-龍坡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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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11 postreply
10: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