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易行難,理論上可以接受,能不能做到~~~

本帖於 2010-03-02 12:25:33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別人俺不知道,俺自己做不到,不能否認,這裏所列的種種,具有故意而為的意思,對以“故意傷害”為樂趣的人,咱惹不起,躲得起,僅此而已。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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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俺多數也是惹不起,躲得起,。。 -五味七色- 給 五味七色 發送悄悄話 五味七色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10 postreply 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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