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易行難,理論上可以接受,能不能做到~~~

來源: 2010-02-28 13:55: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別人俺不知道,俺自己做不到,不能否認,這裏所列的種種,具有故意而為的意思,對以“故意傷害”為樂趣的人,咱惹不起,躲得起,僅此而已。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