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個人的報複.如果凶手得不到應得的懲罰--法製社會永遠是空中閣樓--犯法者隻要怪罪製度--就可以推卸罪行?不錯--未滿18歲的孩子也許可以按法律免於成年人的刑罰---但是,不少紅衛兵是成年人--甚至如今都在高高的職位上--如果有血案的話--他們當然歡迎隻審訊"老大"就像鄧榕不敢寫出自己的中學一樣--好多雙手有鮮血的凶手---正等著擁抱王友琴呢.
學學猶太人吧--他麽能夠得到世人的尊重--其中原因之一是至今--他們還在追蹤逃到世界各地的戰犯!
我再次仔細讀了王友琴的文章--對凶手的審判--
本帖於 2010-03-02 12:25:33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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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者隻要怪罪製度”很象摸著石頭過河,有言在先。
-x蕭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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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09 postreply
16: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