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別人的短/曾經的痛苦作回憶或網上傳播對當事人是極不尊敬
嗬嗬,這何止是莽撞?都這把歲數寫也好/傳也好,個中的含義心知肚明,同意小源網友的觀點
所有跟帖:
• 如果不提姓名,那就是人間每天發生的事情,不足為怪。 -老禿筆- ♂ (58 bytes) () 05/25/2014 postreply 05:17:19
• 一點說明,當時的領導,當時的政策就是要懲罰她,搞臭她,她並不 -coach1960- ♂ (344 bytes) () 05/25/2014 postreply 06:05:34
• 如果發生未婚先育,當時的政策領導肯定是懲罰搞臭。 -滿兒- ♀ (19882 bytes) () 05/25/2014 postreply 09:01:50
• 現在中國搞3個情人是本事,誰要八卦幾十年前的這點小事啊,你別披個馬甲 -coach1960- ♂ (42 bytes) () 05/25/2014 postreply 06: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