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別人的短/曾經的痛苦作回憶或網上傳播對當事人是極不尊敬
嗬嗬,這何止是莽撞?都這把歲數寫也好/傳也好,個中的含義心知肚明,同意小源網友的觀點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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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提姓名,那就是人間每天發生的事情,不足為怪。
-老禿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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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2014 postreply
05: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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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說明,當時的領導,當時的政策就是要懲罰她,搞臭她,她並不
-coach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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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2014 postreply
06: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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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未婚先育,當時的政策領導肯定是懲罰搞臭。
-滿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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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2014 postreply
09: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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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中國搞3個情人是本事,誰要八卦幾十年前的這點小事啊,你別披個馬甲
-coach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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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2014 postreply
06: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