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這何止是莽撞?都這把歲數寫也好/傳也好,個中的含義心知肚明,同意小源網友的觀點
來源:
舊人新衣
於
2014-05-25 03:51:34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拿別人的短/曾經的痛苦作回憶或網上傳播對當事人是極不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