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受苦不是原罪,如果是原罪的話,那麽當妳受洗成為“新造的人”有了新的生命後,這罪理應和妳斷絕了,所以從這個角度而言就說不通了。
換個角度:
人受苦是因為今天這個世界仍是魔鬼撒旦在掌權,他的權勢不僅是以死作為最大的代價,同時像:
貪婪、不節製、私欲、邪念、汙穢等等都是他的“傑作”。
也因著魔鬼的掌權,今天的環境(看看北京的空氣)也借著貪婪遭到嚴重的破壞,你不能說生活在大陸因那種“自然環境”嚴重汙染而生病的人是他們的新罪,因他們當中有許多是很善良、甚至比你我都屬靈都聖潔的人,但大環境讓他們患病受苦。。。。。。
聖經在馬可福音第四章的35-41節中告知我們,我們的生活不是天色常藍的,即便是主在我們的船上,我們也會遇見意想不到的風暴,但是因主和我們同在,我們就有驚無險,我們的“船”不會沉!!!
所以,在生活中,我們因仰望為我們的信心創始成終的主,讓聖靈的果子那九個品性在我們身上彰顯,即便我們人生的船遇見風浪,主是我們的山寨、避難所和隨時的幫助。因祂的恩典夠我們用!祂讓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