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是否需要人攙扶有客觀和主觀方麵的原因。
客觀原因主要是攙扶的必要性,這與外界環境有關。
加拿大交通秩序好,人口相對少,行人道條件好,老年人獨立行走不是那麽緊張困難,再則,西人習慣用walker,走路有點不便的人可以依靠walker,部分地取代了人的攙扶。 一般來說,人能夠獨立的時候內心的取向是希望獨立自由的。
主觀原因也與個性有關。有的人性格就是比較好強,中西人都有,非常獨立吃苦,即使外人認為需要攙扶的也可能要踉踉蹌蹌的獨立行走。 但也有人比較隨和,有需要時歡迎攙扶,也喜歡與人親近有人陪伴,這不是依賴思想,更不是無自尊。移民老人在生活中還會遇到很多其它的不便,不能完全獨立。
再談一點,很多加拿大老人享受社會福利,有義工上門幫忙洗澡,做清潔,而華裔老人還不一定都習慣這麽做,情願自己動手,所以不能籠統地用自尊來判斷這些問題,而是尊老助老的方式不同。
家有老人的人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特別要觀察情況的變化,昨天不需要攙扶或者幫助的老人可能今天明天會需要。 切莫根據自己的主觀臆斷去判斷別人的需求,盡力,盡心,盡職地去照顧安排好老人的生活。
尊老愛幼是美德,任何時候都沒有借口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