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家大人是不烘焙的,我這個媽連飯都不會做。。。
但是我鄰居給了我兒子一袋麵粉,還有各式烘焙模具,於是我兒子就從這個夏天開始做蛋糕之類的:
蛋糕很好掌握,他已經做得很溜了,但是上麵塗的奶油實在是令人頭疼。。。
我沒舍得花錢買專門的電動攪拌器,我兒子就自己用樂高做了一個。
第一次做的時候,從超市買了35%的Heave Cream,因為倒的比較少,打發基本成功,就是有點稀:
但是那瓶35%的奶油比較貴,而且買回來之後,2周就要過期。。。
而我兒子每周隻在周末做一次蛋糕,35%的奶油也不能直接當奶喝。。。
我兒子怕浪費,第二次做蛋糕的時候就把瓶子裏餘下的奶油都倒出來了:
結果奶油實在是太多了,你看那一大盆,我們足足用他的樂高打了45分鍾以上,
當時是他打完了,手酸,就叫他爸上,等他爸厭煩了,就輪到我上。。。
最後我打的時候,我聞到樂高散發出一股燒焦的味道,就不敢再打了。。。
最後那一大盆(奶油+糖)完全就還是液體。。。
我當時很煩躁(理解一下,聽了太長時間打發時樂高發出的噪音。。),
我問兒子怎麽解決這個問題,他倒挺聰明,說做冰激淩吧。
沒有任何其他步驟,就直接把那盆液體分裝了小容器,凍到冰箱裏。
後來幾天都被他爸爸給吃了,據說味道很好。
我家兒子很奇怪,號稱不愛吃甜的,所以他做的這些東西,都是我和他爸吃掉,他就是烤著玩兒。。。
所以你知道上麵是擺拍,他就嚐了一口,讓我拍視頻而已。。。
然後這爺倆就認為冰激淩和奶油是可以互相轉換的。
如果35%的奶油加糖,冷凍過後,味道和長相都跟市場上賣的冰激淩一樣的話,
那麽為什麽不可以用冰激淩來打發奶油呢?
這餿主意是他爸出的,主要原因是冰激淩比35%的奶油便宜,而且放在冷凍櫃裏,可以儲存很長時間。
而且我家最近新買了Blender,我上網看了,
如果在Blender裏麵倒入35%的奶油的話,是可以打發的,
於是我兒子就在我倆的慫恿下,試驗了用化凍的冰激淩,倒入Blender,試圖製作並打發奶油。
結果你猜,你猜一猜~~~
的確是失敗了。。。
我編輯視頻的時候,看見他那個小嘴角往下撇的,跟隻小烏龜似的。。。
估計是太傷心了,小機靈都不見了,還是我想出來,直接當蘸料算了。
我這周都在吃他視頻裏烤的這塊蛋糕,沾他這蘸料,馬上就要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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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又是周末了麽,他又要做蛋糕了。。。
我上網搜了一下,打發奶油大概有三個要素:
1是冷,2是脂肪,3是空氣。
所以我在想,要不我讓他挖2到3勺冰激淩(視頻裏是8勺),放到Blender的杯子裏,
在冰箱裏過夜,等打的時候再拿出來,這樣就有了1冷。
3空氣,我在想,如果Blender不蓋蓋子的話,是不是會飛濺出來?
但是我兒子視頻裏說Blender有個口可以打開(我還真不知道,Blender買回來我就沒用過),
那我讓他把蓋子蓋上,但是把那個口打開,是不是就有了3空氣?
至於2脂肪,我上網搜見到 0%的奶 加 butter 也是能製作並打發奶油的,
我家買的冰激淩上寫的是,每3/4 Cup (188ml) 含人體所需7%的脂肪,
35%的heavy cream 是每 1tbsp (15ml) 含人體所需7%的脂肪(哇塞,震驚了我),
可見冰激淩裏的脂肪含量太少, 我兒子得往裏麵扔butter,
扔多少好呢?
我看butter上寫的是 2tsp (10g)含人體所需的11%脂肪。
烘焙竟然是道數學題,這個得讓我兒子去算了,我都不知道他原來是需要多少奶油。
但我在想,要冷,黃油就是固體,不好打吧?如果把黃油變成液體,那不是很熱,好像有點矛盾啊~~~
各位大俠,你們看我這思路對麽?
給我支支招吧,我不想再見到小烏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