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MP3,我們必須承認,也許脫下衣服,iPod和其他產品都一樣。但iPod就是比其他家的漂亮。這裏的小孩,寧願要幾百刀的iPod,也不要同等功能或更好的其它MP3機。如同你也能做出好吃的漢堡包,但你卻不能變成McDanlod。這就是iPod的成功。不服不行。
iPod的對手是Sony的Walkman等便攜產品,它從來沒有企圖和大功率音響設備競爭,但就我們普通人而言,它的音響質量已經是極好的了。你可以對比經過放大的iPod輸出,和其他播放器比,沒有變壞(我不是音響發燒友,聽不出區別)。
把商業行為完全用道德來衡量是不必的,如果再考慮iPod已經成功成為了時尚的象征時,我們搞產品開發的,真是十分嫉妒。一個東西成了時尚,那是沒有辦法用理性和實用價值來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