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的內容基本屬實且非常精確。它描述的是伯克希爾·哈撒韋(Berkshire Hathaway)在 2004 年至 2008 年間進行的一係列著名的指數看跌期權(Equity Index Put Options)交易。
這場交易被華爾街視為巴菲特利用“信用評級”與“數學模型盲區”進行的一次教科書級別的收割。以下是針對文中核心事實的準確性核實:
1. 交易細節的準確性
-
標的與規模(正確): 巴菲特確實針對標普 500(美國)、富時 100(英國)、歐洲 Stoxx 50(歐洲)和日經 225(日本)這四大指數賣出了看跌期權。名義本金約為 371 億美元。
-
權利金(正確): 他當時一次性收到的權利金確實約為 49 億美元。
-
合約性質(正確): 這些合約是“歐式期權”(隻有到期日才能行權),且合約期極長(15-20 年)。這在當時的衍生品市場是非常罕見的。
2. 巴菲特的“三大魔法”:他贏在哪裏?
文中提到的技術細節在金融學上是完全成立的,也是巴菲特獲勝的關鍵:
-
信用抵押(免交保證金): 這是此交易最“逆天”的地方。普通投資者賣出期權必須在券商處凍結現金(Margin)。但巴菲特憑借當時伯克希爾的 AAA 評級,在合約中規定隻要信用評級不低於投資級,就不需要繳納任何現金擔保。這意味著這 49 億美元是完全自由的現金流,相當於一次“零成本”融資。
-
定價模型的盲區(BS 模型的高估): 華爾街使用布萊克-舒爾斯模型(Black-Scholes)定價。該模型通常會因為“波動率”的設定而高估長期限期權的價格。巴菲特在 2008 年致股東信中明確指出,該模型在計算 20 年期的風險時是錯誤的,因為從長期來看,標的指數跌破初始點位的概率隨著經濟增長其實是在降低的,但模型卻按短期波動率收取了巨額保費。
-
稅務遞延: 根據美國稅法,期權權利金在合約到期前被視為“未完成交易”(Open Transaction),不需立即納稅。這讓巴菲特能用 100% 的稅前資金進行複利投資。
3. 與高盛(Goldman Sachs)的聯動
文中提到的“火球術”連招在時間與金額上高度吻合:
-
抄底高盛: 2008 年 9 月,巴菲特確實向高盛投資了 50 億美元。這筆錢的來源雖然是伯克希爾龐大的現金池,但在邏輯上與他賣期權收來的 49 億美元權利金形成了完美的對衝:用華爾街付給他的“保險費”,去收割華爾街陷入危機時的“高利貸”。
-
苛刻條件: 文中提到的“10% 優先股股息”和“115 美元行權價的認股權證”完全屬實。這筆交易最終為巴菲特帶來了約 30 億至 39 億美元 的利潤。
4. 最終結局
正如文章所言,隨著 2010 年後全球股市的大牛市,這批期權在 2018 年至 2023 年陸續到期時,各大指數均遠高於簽約時的水平。
-
結果: 巴菲特幾乎沒有支付任何賠償,那 49 億美元的初始權利金幾乎全部變成了純利潤。
-
關鍵風險點: 文中提到 2008 年浮虧 100 億時巴菲特“毫無波瀾”,這是因為他不需要追加保證金(No Margin Call)。如果換作任何一家普通的對衝基金,在那一刻就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被迫清倉。
總結
這篇文章並非標題黨。巴菲特利用了伯克希爾卓越的信用、長期的投資視角、以及對金融公式局限性的深刻理解,完成了一次橫跨 20 年的“降維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