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十幾個人的manager上還隻能是manager, 再往上可以VP/director(美國部分)/head(歐洲部分)title的基本都是管1,2百人了。我們這個地區總管President/CEO,之上CFO(總部的)。我在3個不同公司大略是這種結構。但是在之前的美國公司管十幾人的就是director,CxO有一群。其實都是把他們自己那一塊promote到那個位置的。我們管IT的頭都輪不上director頭銜。
歐洲大廠升職是很吝嗇的。我前公司規定每個manager手下不得少於15人。好家夥每個最低級manager都大力招人到25左右(因為給自己留餘量),反而是良莠不分人浮於事,管理上形成了極大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