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封信,我最終沒有發出去。我的手指放在回車鍵上好幾次,但始終還是沒有敲下去。
別罵我“孬種“,也許我隻是沒有自己以為的那麽”衝動“。
我把這些信都轉給了律師。律師馬上打電話給我,說:停!你太衝動了,從現在開始,你在沒跟我商量之前什麽信也不許發,誰的電話都不要聽!
我衝進多倫多初春4月的冷雨中,沿著Credit River在雨裏走了10公裏。這條河現在翻卷著春汛的黃色漩渦,狂怒的掃過岸邊剛剛泛綠的草地,奔騰而下,正如我當下的心情。在秋天裏,這條河是寧靜優雅的,蜿蜒流淌過姹紫嫣紅的加拿大紅楓樹林,河中一群群回流的大馬哈魚,逆流而上,演繹著關於生命輪回的故事,遍布河灘的屍體,也訴說著關於抗爭的悲壯。我覺得,自己本質上跟那些大馬哈魚是一樣的,為了“生存“,為了”下一代“,為了”自己都不知道的為了什麽“,也許就是一種”生存的慣性“,不停的拚命逆流搏擊。
我爬上一座高坡,雨漸漸停了,陰沉的天空中有一隻鷹隨風忽高忽低的翱翔著。我觀察了它很久—它就是隨風而“飄“的滑翔,翅膀很少煽動,它不跟氣流抗爭,但是長久的翱翔著。我突然想起了老子“逍遙遊”中的話:鵬之背,不知其幾千裏也,扶搖而上者九萬裏。 他說的扶搖大概就是這種狀態吧。我突然懂了:原來我們說的鵬程萬裏,說的不是一定要飛多高,而是要飛的有多遠。
我回到教堂,長久的祈禱,想著之前一位教友勸我的話:放下這件事,為那個霸淩者祈禱,上主會在大審判的時候為你伸張正義。
然而。當我回到心理治療課程裏的時候,又有一個殘酷的現實擺在眼前:那個霸淩者會guilty會悔改嗎?統計報告顯示,99%的人不會,他們會從別人的煎熬中得到"滿足",而且一次得手,就會變本加厲的繼續下去,尋找下一個受害者。
這些讓我感到特別"撕裂",我在"地上的事"跟"天上的事"之間苦苦掙紮。
我相信,上主會在審判中給我公義,然而,如果上主問我:你在為自己爭取公義為周圍的兄弟姐妹爭取公義的事,你在地上做了什麽,做了多少? 假如,我就這樣悄悄的離開,悄悄的回避了,在麵對我的初審判時,我會感到自己的懦弱,自己的恥辱,因為我應該能做的比祈禱更多。
我的另一位朋友送來幾顆芹菜苗,用他的話說,對華人來說,沒有什麽比後院種菜更“治愈“的事了。他知道我的事,我也把寫好的信給他看。他說了段對我很啟發的話,他原話是這麽說的:
神的話,太過深奧,我現在用人話說一遍就是: 官司該打的就打,但是別牽扯太多。那些"夢裏站在你棺材旁邊給你落井下石的人",你就放過他們,因為他們不是主謀,他們推卸責任隻是怕丟工作。那個害你的人,你要糾正的是他的行為,但要給他留餘地,不能像你說的那樣,Replay All或到linked上去回他的"虛假宣言"去曝光他。要知道他就是"加音",他殺了自己的弟弟是因為人性的"軟弱",結果上主怎麽懲罰他?
他沒有殺他,還給他縫了件袍子遮體,你不覺得"袍子"這個細節特別有深意嗎?他踐踏了你的尊嚴,但是,你要顧全他的尊嚴,你要給他教訓的是要改正自己行為上的錯誤。
他說"袍子"的這個細節,特別觸動我。因為在整個四旬期期間我每天都去附近教堂拜苦路,以往我都是在耶穌被釘上十字架的那幅圖前內心特別觸動,但是這個四旬期,我是無數次在耶穌被剝去衣服的那幅畫像前痛哭流涕。因為,那件"袍子"象征"尊嚴",士可殺不可辱的“尊嚴“,是上主賦予我們每一個人的權力,不管他犯了什麽罪,唯有上主可以審判"尊嚴"。那是天上的事。地上的,我們能做的就是"要讓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也許,隻有好人才會在乎自己到底是不是好人。
我刪掉了所有“報複“的信,守住我的心,守住我的本分,守住我的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