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來!煤氣燈下沉默的羔羊(職場霸淩受害者日記)(十一)公平,公平,還是TMD的公平

WAKEUP: Silence of the Lambs under Gaslighting (Diary of a workplace gaslighting bullying victim-11)

 

WBI 調查報告指出“個體如何應對職場霸淩“時傳統建議中的錯誤:

  1. 個體可以通過對抗跟欺淩者達到某種“平衡“
    錯誤的。如果你可以的話,你早就實現了。一個小時後才考慮要說什麽是你的本性。惡霸們在不可預知的時刻利用出其不意的力量來攻擊被霸淩者。
  2. 向霸淩者的老板投訴
    被霸淩者的老板要麽授意惡霸折磨你,要麽出於利益喜歡他們的攻擊性,要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在知道他們對你做了什麽的情況下卻視而不見,要麽也害怕他們。

無論如何,那個人不會代表你阻止欺淩者。

  1. 向人力資源部投訴
    有史以來最嚴重的錯誤。人力資源部不會告訴你他們是管理支持職能。人力資源部門沒有人有影響力來影響高層管理人員的行為。HR不是你的朋友。

不要指望人力資源部

個性衝突——這是欺淩行為虛假調查最常見的結果,得出的結論是,在“他說/她說”的情況下不可能辨別誰說的是真話。

人力資源部喜歡將欺淩或虐待這種非身體性的人際暴力形式強行納入人際矛盾範圍。然而,人際矛盾涉及兩方還有可能理性地講道理。當存在人際矛盾時,可以通過調解找到中間立場。但霸淩者是非理性的,暴力是無法談判和妥協的。無法要求被霸淩者接受每周隻被霸淩三天,而不是每天!霸淩行為是無法被調解的。

這是人力資源部門的說法,其實他們不知道如何應對欺淩行為,或者不能承認他們缺乏警告或約束人力資源級別以上經理的權力。事實上,72% 的公司對員工提出職場霸淩調查的請求都會否認、忽視、合理化、辯護和鼓勵。

 

 

我犯了上述所有的錯 ! 但是,我要的真的不多,我要的無非就是:公平,公平,還是TMD的公平!

但是,我又是要的太多! 這個“公平”其實是這個世界上“最奢侈”的要求。

最近,把“讓子彈飛”又翻出來看了好幾遍---我老媽的最愛(以後有機會寫寫我老媽家的事)

像大多數移民一樣,我們總是往家裏報平安,很少說自己的“煩惱”。但是,母子父子連心,我老媽敏銳的發現了我在春節過年期間給她拜年時種種的“不對勁”。跟我老爸一貫溫和的態度不同,我80歲的老媽問我:

這件事你放得下嗎?如果你能放下,我說的是真真正正的放下,你就回國來陪我們溜溜彎,打理打理小菜園。如果你放不下,心裏總想著這事,那你就別回來,否則,人回來了,整天唧唧歪歪的還要讓我們照顧你。

我說,我放不下!如果低了頭,還要被欺負,忍了再忍,就無需再忍,要爆發全部力量,不計後果的反擊回去。人生不過就是一場戲,就是要大鬧一場,然後悄然離去。

我老媽接著說:打官司要多少錢?錢能解決的都是小問題,你報個數,你那裏解決不了的話,我這邊給你想辦法。

我說:我想過了,車,我現在不敢開,再說那個車型現在是偷車賊的最愛,我先把車賣了,大約應該能付律師費到第一次初級庭審前吧。如果不夠,要往下打,我就賣掉以前做為投資的一套房子。

我媽說:這個你一定要跟先生商量著辦,及時止損的話,我也不多說,想來你也知道。打官司就有輸有贏,別太在意最後的結果,別糾結花了這麽大的精力金錢,得到的結果“是否劃算”。不要貪,隻拿回自己該得的部分,隻求自己跟自己和解,隻求心安。以我對你的了解,你這個人倒是“願賭服輸”---假如一件事你該去做而沒有去做,你到我這個歲數80多了,你都會一直耿耿於懷。假如這件事你去爭取過了,失敗了,結果沒有達到預期,那時候,咱就“瀟灑的離開”。

我說:這個我懂,不就是一個“加拿大版後疫情時代的秋菊打官司“嗎?我就要個”說法“!

我老媽說:錯!那個“說法“你能得到嗎?秋菊碰到的是”軸人“,但不是個”惡人“ ,她結局大團圓。你去看看”讓子彈飛“裏那個小六子,他碰上的是”惡人“,看看他的結局。記住,這個世界上隻有好人,講理的人才在意”說法“,才在意”理“;惡人隻在意”利益“,你拿的回”理“嗎?拿的回”說法“嗎?去,隻拿回”他們欠你的利益“,其他的別多想了,這是我跟你說的“不要貪”!

 

我這個人“理想主義”,用了整整一個禮拜消化老媽的話,我深深的覺得她對!但是深深的又是那麽的不甘。

 

我會在之後交代,在跟律師的互動中怎麽一步步的讓自己冷靜,逐漸從一個純粹的理想主義者變為“準現實主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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