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壇的網友們好!考慮到不少網友沒有看過我以前的貼,今天大概介紹一下我的情況。我在2019年入職現在這家醫療係統的臨床研究部門。單位的一個同事Tina是一個典型的fault picker。她和我當時的主管關係很好。我入職不久她們幾個人突然對我的態度變得很不好。尤其是這個Tina。應該是主管把我的工資信息泄露了。可能是我比她們掙得多。然後這個Tina就開始針對我,我當時選擇了忍耐。今年她又pick on me, 我不再忍耐。我的director R不想讓我提這件事,就開始intimate我。我一時衝動就和R扛上了,搞得人事部也介入了。R利用職權報複我,而HR竟然說她的所作所為完全在一個leader的職權範圍。即使在我指出那leader會不會濫用職權,打擊報複員工,HR employee relations部門的人仍然堅持R對。後來我專門去讀了單位關於anti-retaliation policy. 其中有Examples of potentially retaliatory behavior include, but are not limited to, discharge, demotion, suspension, discipline, salary reduction, job/shift reassignment, etc. In my case R made job/shift reassignment. I also realized that by allowing others to pick a start time between 7:30 – 8:30, or come in at 8:45, R also violated the anti-retaliation policy where I was discriminated “in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employment in any other manner”. 我懷疑我們單位整個employee relations部門的人,都是這樣的行事方式。幸虧我知道自救。肯定有不少人受到打擊報複,被HR的人給騙的以為leader確實是想怎麽對待我們都行。最後不惜拿更低的工資,也要離開這個有毒的環境.
目前為止我的fight好像隻影響到了那個小bully Tina。她目前至少沒有再欺負新來的兩個人。關於對我的頭R這個大bully的調查,HR的人說她還需要時間。不知道她們最終能不能找到證明她沒有報複我的借口。
我現在有兩個差不多的job offer。可惜給的時薪都比我現在要少$2. 一年下來就是四千多。我更傾向於公司內部那個工作,所以問她們能不能給我現在一樣的工資。下周一應該有回音。看情況我再決定要不要給external那個工作counter offer。即使工資低一點,我也打算離開現在這個崗位。
我們公司內部那個位置是和我的工作有一些關係的一個人離職。本來她們隻開了一個比較低的新職位(工資尤其低)。我看到和這個位置做類似工作的一個資曆老一些的人title is associate financial analyst (A F A), 就問那個經理這個新職位能不能也開成AFA。她正好想招我,申請並得到上級批準可以招AFA。我就拿到了這個offer。我們這些遇到壞上司的人,確實需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盡量給自己尋找甚至創造新的工作機會。沒準老天有眼,真的會給我們這樣的機會:)
如果我最終選擇離開現在這個單位,我想和大家請教一下我的情況時是不是可以去起訴這個單位的director R對我有歧視。以及HR的人故意裝做他們不知道R在打擊報複我,誤導我說她的所作所為完全在職權範圍。R的種種惡行就算我倒黴遇上了壞人,但HR的這種選擇性執法的行為實在是令人不齒和氣憤。也不知道他們已經糊弄了多少像我這種情況的人。我也會去法壇谘詢一下。我的抗爭已經讓Tina這個bully收斂了很多。我是不是應該更進一步,好讓HR的人以後也不要這麽明目張膽的糊弄人。我們單位是業務跨界幾個州,有好幾萬員工的醫療係統。HR竟然這麽沒有職業道德。我聽說我們單位的員工本來就對這些拿高工資不幹實事的leader們有意見。不知道她們知道了我的這些遭遇後會怎麽想:)
關於軟件係統升級的事,我現在才了解到是因為現在這個舊係統合同快到期了,要延續會非常昂貴。所以現在大家壓力特別大,想方設法努力工作讓新係統上。我還在培訓那個新人我現在的工作。我爭取多教她一些吧。我走了她不知道怎麽做,更倒黴的是我們現在這個team,她們會更忙。而R隻會高高在上瞎指揮,對她們施加更大的壓力。
謝謝大家!順祝周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