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損失,需要醫生證明,而且需要量化數目,是怎麽來的。比如你抑鬱到無法上班,造成精神損失。你工資多少 ,多少時間無法上班,損失是多少。沒有損失,就沒有補償的base了。
你沒去過小額法庭吧?那種一般是趕個租客,孩子撫養費沒付,contractor做工沒做完不肯付錢什麽的,都是已經有非常具體的清晰的合同和數字,agreement等等法官可以很容易的判斷的,加減一下,一般就5-15分鍾一個案子就完了。一堆人坐在一個法庭裏一起審理的。比交通罰單法庭稍微複雜點而已。你這種需要debate半天的,各種舉證的,我覺得不會接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