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談是非者便是是非人,所以我們都很是非是不容置疑的

我好奇是什麽使得版主起手式是偷換兩個概念?其一“小人”這個詞是對一個人人格最具惡意的貶損,我不認為會出現在我的文字裏(除非像現在一樣),版主卻說出自我的文字?。我用了“貪小”這個詞,那是一種性格,就是通常說的“丟了西瓜撿芝麻”沒有貶義。其二我說"兩位牛人...?"明明是帶了問號,那問號分明是質詢或商榷,版主因何理解成了我在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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