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你的感受!幹走自己的老版成本很高的,特別是

有的行業很小,大家都打頭碰臉的。以後誰還敢雇你啊? 還好那時候單位太小,人員在行業內沒有任何影響。我那次幹走自己老板的成本隻是一份工作。在他辭職後兩個星期我也裸辭。那時候我來加拿大不是很久,還不知道在加拿大裸辭的大多數是犯了錯誤,不辭會被開除的。當HR Director 告訴我找下一個工作一定要用她做reference 她會跟下一個雇主解釋的時候,我並不明白她在說裸辭是這種含義。我裸辭,隻是敬佩那個老板是個出色的工程師,如果我留下,他原來的手下我會一個個給幹走,因為那時候他權傾一時,他所有手下自然來圍剿我。我特別信老話“聰明伶俐使七分,要留三分與兒孫”那些他手下的為了一口飯,在遊戲中做走卒也很不容易。 我留下如果不幹他們自己心裏別扭,幹了他們就是聰明伶俐用盡沒有三分留給兒孫了。再有就是我那時候虎蹚狼群,靠收集他的錯誤到Owner那裏告黑狀把他幹走的,自己並不覺得勝得多麽榮耀, 加之我是個樂觀派總覺得辭了這個找到下一個會更好。其實如果在三十歲的時候有五十歲的閱曆或者更高的情商,滿可以做到不兩敗俱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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