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職場的公平之處,在於“at will”。
雇員有雇員的意願,公司有公司的意願。合則合,不合則分。當然公司和職業經理人掌握更多資源,他們的意願成現實的機會大得多。
樓主過去十年多,來職壇多嗎?如果覺得有幫助,建議多來。
美國職場的公平之處,在於“at will”。
所有跟帖:
• 說的太對了! -一天到晚想吃魚- ♀ (0 bytes) () 01/29/2021 postreply 09:18:04
• 瞎說。沒有at will的地方難道雇員不能隨自己的心意辭職嗎?當然不是!所謂at will,不過是給雇主隨時 -淺路明- ♀ (62 bytes) () 02/07/2021 postreply 19: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