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前任的前任處理”,此事從頭到尾就是一筆“糊塗賬”。我們百姓的健康就在這筆“糊塗賬”中被侵蝕,我們的青春就在這筆“糊塗賬”中被消耗。如果不是當年讓我“相信黨,相信政府”,我絕不會被學校某些領導欺騙踩到這個漩渦當中,而“千人計劃”和我原本沒有任何關係。學校信訪辦至始至終沒有回答我提出的關鍵問題。就連關鍵信件是否送達都已經“說不清楚。”我經曆的事情我都說得清楚,為什麽要把本可以說清的事情,變得“說不清”?既然“說不清”,那“處理”怎麽會沒有問題?我提出我可以聯係快遞公司,而且還可以采取其他辦法,一定能把“是否送達”一事說清,學校卻又不配合了。“前任的前任”說了:“就算找到總理,也不解決你的問題。”既然某位領導這麽說了,我今天就冒昧給您寫這封信。
前後的經過,以及人事方麵的關鍵問題,我已經通過兩封信寫給了北京相關的職能部門,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替我澄清當年的人事方麵的問題。我也隻能找這個部門澄清了,如果浙大某些領導不說清楚,我就算找到教育部都沒用,因為隻有這個部門最權威知道當年發生的事情,替我洗清冤屈。隨著浙江大學的副書記鄭強書記的離開,我的工作事情又變成了“無頭冤案”。 此事曆經浙大三任書記,三位校長,目前有變成“無人處理”。 某些領導幹部,善於給我們百姓“製造問題”,“製造麻煩”卻從不“解決問題”。“為人民服務” 落地生根成了“百姓為領導升官發財服務”。今天我寫這封信,因為我們百姓沒有活路!目前法院在8年前由於時效過期,不受理我的投訴,學校信訪辦以“受理辦結”為由拒不回答有關人事方麵的任何問題。讓我去做難度極高,危險性極大地工作,卻不給任何保護不說,還後續人為地把我推到更為危險的境地。
2009年我碩士將近畢業之際,通過正常正規的招聘流程,經過人事處,院係老師推薦,為第一批“國家千人計劃”做行政的工作。因為感覺這份工作不靠譜,害怕自己最終是替罪羊,所以我三次拒絕這份工作。學校,院係各個層麵領導,老師,教授,給我個人,我家庭做思想工作,最後領導讓我“相信黨,相信政府,領導是很好的人”,我才勉強接受這個工作。為什麽要求高,難度大的這份工作,需求還這麽急,卻沒有給予任何保障。至今為止,沒有領導給我解釋。但是中途,在合同沒有執行完的情況下(我和千人計劃教授的合同都沒有結束),由於某些不可控因素,我的上司,即千人教授,要求離開浙大。而我明確表示不同意就此離開院係。不久,因為辦公室有位老師偷盜我的私人物品,院係讓我不要回辦公室(此事我在後續已經報案),從那以後,我被迫停止了在該院係的工作)。 關於我在浙江大學光電係工作期間表現的某些證明材料,已經上交。也是從那以後,發生了許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出了院係之後,我到當年負責的學部領導那裏溝通,他當麵對我說:“你給**(即千人教授)工作是錯誤的。”要知道當年是他竭力勸我去接手這份工作的。接著我在恐嚇之下,被迫簽了所謂的協議。(此事我也報了案)其實那時候我原本也就自認倒黴,想再在浙大重新找工作,沒想到,這個時候,關於我謠言四起,光電係傳出話:說我是為這位千人教授私人利益工作,我是他的人,我是他帶進浙大的等等。 類似的謠言在後來幾年一直都不斷傳出來,如果沒有黨政的某些幹部參與其中,我覺得不至於會流行得如此廣,如此快。當然這還包括一些網絡上的攻擊。就這樣,原本我在後續招聘中連上司的名字都不敢提,現在被搞得麻煩纏身。原本聯係好的單位都不敢要我,而且我辛勤勞動的成果被徹底抹殺。當年和我說的多麽多麽重要的國家這麽重視的一個千人計劃,其苦果全部要我一個人承擔。我馬上找到了當時負責人事的副校長那裏尋求想問個究竟,最後在當時信訪辦主任的了解情況之後,願意幫助我解決在浙江大學的工作問題,讓我在家靜候,結果一直等到這位副校長突然離開浙大。而此時,法律訴訟期已經過去,法院不接受我關於工作事情的訴訟。
此時,我再去找學校信訪部門的時候,這位所謂“前任的前任”粉墨登場了。這是一段非常黑暗的時期,前麵的處理意見全部被推翻。然而我對人事的事情滿腹疑問的時候,這位主任非但不予以解釋,反而還要遭到威脅,辱罵和恐嚇。這位“前任的前任”是當時負責信訪工作的樓主任:
https://baike.baidu.com/item/%E6%A5%BC%E5%BB%BA%E6%82%A6/5731650?fr=aladdin
在這個過程中,我克服重重困難,去詢問到了人事和信訪兩方麵存在的問題:
信訪方麵:
1. 學校信訪辦以信訪辦結終止為由,把人事的問題掩蓋起來。
2. 信訪辦理終結的結論,是2017年我從信訪辦的老師口中得知的,然而2017年信訪結論是根據2015年5月的一封信訪回複得到的,因為在一個月之內我沒有提出“複查,複核”。而這封信訪回複我這裏沒有找到,可能我根本沒有收到。我相信,了解信訪工作的老師都應該知道,如果一旦信訪回複沒有送達,不僅僅是違規違紀的事情這麽簡單。所以我向學校信訪辦索要這封關鍵信件的快遞單號,學校一開始說可以提供,但是一周之後,又不提供給我。那好,我打通快遞公司的電話,希望對方查詢快遞下落,學校並不配合,還和我說:這事情說不清楚。這就是我信件一開始所述的:能說清楚的事情,故意不說清楚。也就是說兩封關鍵信訪信件至今為止都下落不明。 沒有2016年的這封信訪信件作為依據,哪裏來的結論?結論不成立,哪裏來的“信訪中止,不再處理”?
3. 即便2016年的信訪這封信件我收到了,從學校信訪辦留下的底稿可以得知,信件末尾也沒有任何信息要告知我需要“複核,複查”,所以自從這位樓主人接手我信訪工作之後,信訪流程漏洞百出,不符合規程之處,比比皆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各位黨員,領導都學習了,總理達成特別指出要規範信訪工作。我不知道浙大相關負責幹部都學到哪裏去了?
人事方麵:“千人計劃”一人一議
1. 我們國家的基本國策是兩條: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教育部明文規定:部長級以下官員,不能配私人秘書。浙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事業單位。無論什麽性質的崗位,都是為國家,為集體工作,從來沒有為個人工作一說。也就是說每個崗位都有依托關係,或依托於院係,或依托於科研團隊,或依托於研究所。那我的崗位為何依托的是人?我的上司離開了,為什麽我就必須要離開?依托於人不是私人秘書是什麽?我不明白,我工作的問題怎麽會弄得和私營企業一樣?
2. 崗位是否給予編製,是根據“需求”而定,一般所謂“需求”是指如果這個崗位不存在,就會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科研。當初我主要參與建立的“納米光子學”研究所(包括研究所的成立,人員引進,設備引進以及建築)目前科研工作運行良好。而這個研究所的創建是根據我上司合同而來,我上司到浙大是在我和浙大簽了合同之後。他到浙大伊始,和浙大人事處說得清楚,如果秘書崗位確定不下人選,他就不和浙大簽合同,所以他和浙大簽合同是在我和浙大簽定合同的一周之後。沒有我當年簽的合同,就沒有我上司的這份“千人合同”,也就沒有後續的研究所和它的科研。反過來說,由於沒有編製保護,引發了後續我在校內外遭受的許多傷害,甚至危及生命。包括從浙大光電係某些幹部中傳出的許多謠言。
3. 我從光電係出來之後,學校以我年齡超過具體院係年齡限製,不讓我繼續參加由編製的崗位競爭,然而我進入光電之時,是在這個年齡限製之內的。這個年齡限製是浙大的土政策,就連浙江省的體製內聘用條款裏麵都沒有提到年齡。4. 退一萬步說,我工作當年的人事製度是有規定,對於表現良好的工作人員,是有相應渠道進入體製。而且,我工作當年確實有老師用這樣的方式解決了編製問題,俗稱“脫包”。但是學院領導並沒有告訴我這些。而是用違法的方式讓我中途離開辦公室。
5. 這點尤為重要,浙大當年這個崗位的性質,事實上就是把所有的壓力往下推,把所有的利益網上抽取。一旦引入人才不成功,就讓我們一線工作人員做犧牲品,還假借“相信黨,相信政府”的名義。我不知道是否在領導們勸說我接手這份工作的時候已經有了這樣的打算,如果是,那“人性之惡”令人膽寒。
我於2014年8月,2016年11月,2017年4月(2號話務員)中央巡視組在浙江省,教育部,和浙江大學進行巡視的時候我反應了我的工作情況,他們都在電話裏回複我:一定反饋到浙江大學(按規定要反饋到浙江大學信訪辦)。結果這些材料都不見了,我相信,這些反饋一定都被人為刪除了。這三次的巡視電話接待員分別是:男性,女性,男性。
關於學校告訴我的“說不清楚”的事:一旦遇到存在問題了,就“說不清楚了”!世上有哪裏有這麽多事情說不清楚的,我看是根本不想說清楚倒是真的。對於下落不明的郵件,我聯係過EMS公司,同時將送達地址在2013年到2016年的監控硬盤,即**村的留博樓前的監控硬盤全部拿到。要想說清楚,一點也不難。而且我在2013年給我校金德水書記的信中寫得非常清楚:申請調取我當年使用手機的通話錄音。(我已經谘詢過公安部門,隻要學校能打出證明,這個錄音是可以嚐試調取的)。浙江大學玉泉校區就有專門做心理記錄儀的教授,測謊並非不可能,我可以提供教授信息用以測謊。 現代科學技術的還是很發達的。“說不清楚”,無非是繼續為某些幹部加了遮羞布,同時繼續損害我們百姓的利益。繼續為我們的傷口不斷撒鹽,繼續“冤假錯案”。
關於這份工作的“靈活”度:我在工作伊始,就已經和上司說得很清楚:我僅僅是個行政人員,沒有權力做任何決定。“靈活”那隻是有權的人可以做的事情。他們怎麽靈活都行。我是怎麽靈活都不行的。
關於這位當年樓主人的一些作為,我在此好好向大家展示一下,包括她的一些經典奇葩語錄,見我的單獨寫的一個文檔。
2018年12月末的晚上,我當年把未拆封的信訪結論交給時任浙江大學黨委書記鄒書記,鄒書記對我說:“你工作的問題到我辦公室談,我讓所有人都不攔著。”幾天後,我去校辦找鄒書記時,他已經平調北京,這封信訪最終結論下落不明。2019年我再次去信訪辦要求麵見書記談工作的時候,信訪辦沙紅老師回複我:新任的書記任書記不見我。2019年10月30日,學校負責信訪的鄭強書記和我麵談,在後續信訪辦黃主任反饋的意見中,我終於得到了這十年關於人事的一丁點答案:我當年的崗位之所以沒有保護,是因為我的上司沒有****(這份證明材料已於今年3月上交)。我想請問一句:我上司的人事是他,中組部,學校三方的事情,和我的工作有什麽關係?
就在我在信訪工作中苦苦掙紮的時候,這位胡作非為的樓主人,盡然高升為某院係的黨支部書記,被提拔代表黨和政府了:https://person.zju.edu.cn/0095290
習大大,各位領導,一個沒有最基本的道德素質,一個沒有最基本業務水準的人,能代表黨和政府麽?黨和政府的幹部都是這副德行麽?我現在明白製造“冤案”如此容易,平反“冤案”如此之難!
中國人民敬愛的習大大,我的家族長輩為中國人的生存流盡最後一滴血(詳情可見官方報道)。雖然能力有限,但我為學校竭盡全力地工作,最後我幾乎被奪走一切,傷害了健康,還危及到了生命安全。我們百姓生下來就應該是犧牲品麽?我們女生生下來就應該受霸淩麽?今天是2020年的中國,我們還在經曆文革, 想鬥誰就鬥誰,想整誰就整誰?黨政權力是用來揚善惡,不是用來顛倒黑,讓魑魅魍魎大發淫威的。我們學校某些幹部,你們還要不要黨的領導了?
中國人民敬愛的習大大,的這封信件的重點並非是師風師德,我寫的也不僅僅是愛國愛校,甚至也還不僅僅是公平正義。我在2013年末寫信給學校金德水書記的信中,我已經寫明了,接受關於這份工作的調查,包括測謊在內。如果問個情況就是精神不正常,說個理就是擾亂治安,那麽李宏亮烈士又成了什麽?如此窮凶極惡地對待老百姓,中國有句古話說得好:欲蓋彌彰。
中國人民敬愛的習大大,您教導我們“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然而,我看到了魔有多高,卻不知道道在何方!既然學校處理的相關部門不講理,書記又不見,我隻能給您寫這封郵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