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星期三去·應聘·一個·管理職位,麵試的時候,招聘經理問我做某個事情大概需要多少人、多少時間,我回答說:3個人,6-8個月。他說,他們隻需要4個人、4個月。其實我們兩個人的答案差別也不是很大。現實上也有很多假設條件,所以也說得過去。本來整個麵試的過程很不錯,他最後都說我的簡曆很好,他喜歡,他在考慮怎麽根據我的經驗給我安排一個比較合理的職位。縱然萬一這次錄用不了,希望可以保持聯係,
我昨天(星期四)寫感謝信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麽畫蛇添足,告訴他,如果我們不用等待其他事情,我們也可以三個人三個月做完。我們公司經常要等待。
發完之後,我覺得理想狀態下,3個人3個月也很難很難完成。我覺得我犯了一個大錯誤。
我現在有點想再寫一封信,改成“3個有經驗的工程師3-5月才能完成”,說昨天開會之前,沒有細看,匆忙發出去的郵件,現在覺得有點上太Aggressive了.
但是擔心如果去改,會不會讓他覺得我出爾反爾,對自己管理的事情不是很了解、不是很確定?並且反複強調了自己的弱點?但是如果不改,給出的時間又不太現實。
你們覺得有必要再去改一下嗎?真的是左右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