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對著幹唄。我的領域很窄,美國基本沒什麽機會。我的客戶也都是在美國以外的國家。除非我願意改行,做點別的。那就浪費了10多年的經驗。有點難啊。就是這個原因,我沒走,跟老板打了10年。
大多數時間我們都不搭嘎,我自己的一灘我自己管。也不用向他匯報。就是每隔2~3年,有的項目他知道了,就開始瞎指揮。我當然不同意,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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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能留你十年人就不是太壞。倆人性格不合而已 -julie116- ♀ (0 bytes) () 05/01/2020 postreply 09: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