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申請了EI,因為沒收到公司的ROE,本想到SERVICE CANADA網上去找,但是沒有PERSONAL ACCESS號無法注冊,就按自己理解填了LAST WORKING DAY為1月23日,但琢磨著可能不對。研究了下研究了一下前公司TERMINATION條款,還是不確定:
我LAID OFF日期是1月23日,公司給了相當於5周薪水的SEVERANCE PAYMENT,GROUP INSURANCE BENEFITS 和RSP給到2月12日,GROUP HEALTH AND DENTAL BENEFITS給到3月4日。上麵還寫了,在領取SEVERANCE PAYMENT期間不能申請EI。
這樣的話,是不是LAST WORKING該填3月4日?可是1月23日之後我就沒在工作了,還是天1月23日?
多謝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