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年有三個朋友進了PIP,兩個拿到PIP後非常壓力大到過不去每一天,我推薦她們看了心理醫生拿了2-3月medical leave,找了工作走人……一個熬過三個月的PIP呆了下來也是因為上司被踢走。
最近有個朋友,沒任何跡象口頭或書麵PIP,因為公司他做的產品沒被大公司qualify,被解雇了,但給了8周工資
做補償。但離開公司的理由不是layoff 而是involuntary seperation。朋友問我可以簽document拿錢走人嗎?
這個involuntary seperation是fired嗎? 會影響以後找工作嗎?公司可以這樣沒有任何warning解雇員工嗎?
我在政府部門工作多年沒見過這種情況。下一步怎麽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