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一個例子。有個同事,當時對頭兒忍無可忍,一生氣還沒拿到新工作的offer就辭職了。結果新工作需要的必備的

證書他恰恰過期,人家說等你考過那個certificate再給你offer。

他在家待了兩個月就回來接著在我們這裏做合同工。

不久,他又找了一個政府的全職工作,走的時候full of expectation。

還不到六個月,因為忍受不了新工作的滿滿的schedule,他就問可否回來幹part time,但是已經沒有位置了。

在哪裏工作都有pros and cons。

我們這裏有幾個同事辭職之後,在別處工作一年半載又回來full time了。共同點是走的時候都沒說壞話,說的都是冠冕堂皇的原因。

好馬也吃回頭草。雙方都是。

有不滿的時候,可以心平氣和的提出來。如果建議恰當會被采納的。如果不被采納,不能忍受,那就找新工作走人。但是維護好彼此的關係,也是給自己留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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