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一不小心, 還是踏錯一步, 一是因為A對我的提攜之恩讓我放鬆了警惕, 二是對B和對這個項目的不了解(我re-org到B手下後的第一個項目)。 在接這個項目之前, 我完全不知道A和B之間對這個項目的分歧。 現在想起來, B給我這個項目時表現有很多反常的表現, 都被我忽略過去了。直到之後他各種不配合,暗中破壞, 我才知道。 但是已經上了賊船,悔時晚矣,無奈隻能找A幫忙推進項目, 估計更進一步得罪了B, 造成了最後他給我一般的rating。 職場殘酷, 學個教訓, 這次我不再bypass B了, 讓他和D去figure 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