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搬到了一個新的城市,後來找到了一份工作,幹了近半年,感想如下:
1. 新工作非常忙,一個月至少半個月需要加班;
2. 組裏同事之間team work很不團結。turnover rate很高,組裏同事大部分都是在這公司工作不滿2年的人。
3. 公司bonus政策取消,原來offer letter上寫明有bonus的。
現在幹了半年多,想跳槽,主要原因除了太忙外還主要是第二點,幹得不開心。想請教大家:如果以後麵試,不管是先和獵頭麵試還是和未來的雇主,對於離職的原因,是否要實話實說?我知道短期就想跳槽可能會對以後以後找工作有影響,但是不想自己每天去上班帶著不愉快的情緒。
先謝謝這兒的朋友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