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恥的亞馬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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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的第二總部快確定了。那麽問題來了?


第一,亞馬遜真的需要花14個月從238個城市篩選嗎?


第二,紐約和華盛頓那麽著名,並且Jeff Bezos有房產在那裏,還是臭名昭著的華盛頓郵報的老板,真的需要花14個月去研究紐約和華盛頓嗎?


第三,工作機會放在哪個州,對整體美國人有何區別?區別隻是各個城市給的稅務優惠不同吧!


第四,所謂從238個城市挑選,隻是炒作吧,讓城市之間在稅務優惠上相互競爭吧?


第五,讓地方城市之間競爭給更多稅務優惠,用納稅人的錢。這合法嗎?如果從國外吸引就業,給點優惠,當然可以。本國之間,就業轉移,給美國人創造了什麽?


第六,亞馬遜如此奢華,為什麽一到納稅季節,亞馬遜總是說自己虧損或不賺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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